五專前三年免學費

補助對象


 自112學年度第2學期起,符合學費補助申請對象之學生,均不必主動申請學費補助,學校亦無需受理申請。

補助對象:五專前三年學生,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同一學程已獲免學費補助者不得重複補助。



補助金額


 免學費補助:

1.高中、職校及進修學校學生:就讀學校公告之學費。
2.私立五專前三年學生:就讀學校公告之學費;其補助金額,以不超過私立高中、職校 (非藝術類科)每學期補助之最高金額為限。
3.國立五專前三年學生:補助金額以國立五專前三年學費平均值為上限。

 


 注意事項


 五專前三年免學費及學雜費減免注意事項

 


相關法規下載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40001

專科學校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30043

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

 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440

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費實施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