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學費 - 辦理程序

辦理程序


1.自103學年度起,一年級全面實施高職免學費補助,若有中度及輕度身障學生及身障子女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等特殊身分,除了可申請高職免學費之外,仍可依相關規定申請"雜費"減免

2.每學期依學校公告辦理期限內,填妥免學費申請表提出辦理。

3.因特殊事故未於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者,應於學校規定補辦期限內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